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湖南两网民发布不实信息 法院让其微博道歉一周

2013年08月27日 13:30   来源:新华网   谭畅
    因交通事故后未能及时收到赔偿款,湖南省临澧县李某、鄢某夫妇近日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称,临澧县某局副局长刘某驾车撞人。临澧县人民法院接到刘某的起诉后,快速调结此案:李某、鄢某删除不实信息,并用同一个微博账号发布1条赔礼道歉的信息保持一周时间。

    记者从临澧县人民法院获悉,7月24日,李某、鄢某夫妇以“浩宇”的笔名在微博上发布信息称:“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某局副局长刘某开车撞人了。”刘某的一些朋友看到这一信息后纷纷打电话向刘某求证此事,一些网民也纷纷跟帖和转载,其中不乏言辞激烈的谩骂和指责,使刘某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刘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害,删除发布在微博上对其污蔑不实之词,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法院调查了解到,此事源于6月10日的一场交通事故。当日下午5时许,原告刘某的女儿刘某某驾车将两被告之子鄢某某擦倒在地,导致鄢某某受伤。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原告之女刘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之后,由于刘某某没有及时向李某、鄢某夫妇支付赔偿款,李某、鄢某夫妇便在微博上发布了上述信息。

    法院认为,交通事故索赔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发布不实信息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构成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经过法官调解,两被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原告刘某和被告李某、鄢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鄢某向原告刘某当面道歉,删除在微博上的不实信息,并用同一个微博账号发布1条赔礼道歉的信息保持一周时间。同时刘某也就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一事向两被告道歉,并代女儿支付了赔偿款。(记者谭畅)

(责任编辑:秦静)

鍒嗕韩鍒帮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