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粤民政厅采取十六项措施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2013年08月28日 07: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8月27日电 (廖丽丽)广东省民政厅27日宣布,采取16项措施帮助全省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帮助受灾群众争取在今年12月底前、确保2014年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把救灾工作作为民政系统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16项措施要求,对因灾无房可住,同时又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给予一定资助;对基本生活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受灾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引导灾区市、县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灾区重建。

  与此同时,广东省民政厅要求省福彩中心将9月份销售的“刮刮乐”即开型福利彩票省内留成公益金约1300万元用于支持重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包括对因灾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全倒住房重建给予支持。

  此外,广东省民政厅派出十个督导组,采取厅领导包片、工作组包市的方法,督促检查救灾重建工作。对重灾区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站等建设优先列入资金安排计划,对受损福利设施优先安排维修补助资金;对因灾受损的街道、村(居)委社区服务中心、老人活动中心、应急避护场所等,优先安排维修重建补助资金。(完)

(责任编辑:王姣雁)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