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于29日以涉嫌爆炸罪对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依法提起公诉,朝阳区法院当日已正式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晚18时许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爆炸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后冀中星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涂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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