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发通知:极重污染日停止户外活动

2013年09月02日 14:27   来源:城市快报   胡春艳

  今天,是各中小学校开学的日子。昨日记者获悉,市教委发布《关于公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措施的通知》,今后将根据空气污染程度,调整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体育课和户外活动。据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由市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其网站实时发布。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将通过微博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工作,方便全体师生及时了解所处地区的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加强自我防护。

  市教委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教委明确教育系统责任为:“负责在出现空气重污染日时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体育课、课间操以及户外活动等措施。”市教委经研究,提出以下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措施:一、重度污染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201-300),提醒儿童和患有心脏病、肺病以及过敏性疾病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一般学生减少户外运动。二、严重污染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301-499),提醒儿童和患病学生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学生应避免户外活动。三、极重污染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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