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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回应“穿行园区收费”质疑:不属于公共道路

2013年09月03日 11:06   来源:北京日报   陈涛
    有市民反映,798艺术区对从该园区穿行的车辆也会征收停车费,具体为“穿行车辆以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征收1.25元的费用,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收费”。针对公众质疑这一行为究竟是停车费还是过路费,昨天,798艺术区召开情况说明会,首度作出回应。

    据了解,798艺术区于2011年7月开始实施停车收费,具体为:游客收费标准小车15分钟1.25元,大车15分钟2.5元,夜间小车每两小时1元,大车每两小时2元。不过,有市民发现,如今不仅在园区停车要收费,即便是从园区穿行,也得缴纳与停车相同标准的费用。

    对于穿行收费事项,798艺术区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伊敏回应称:其一,798艺术区拥有园区内道路的产权和管理权,不属于市政公共道路;其二,798对穿越园区的车辆进行收费,是以经济杠杆疏导交通流量,且园区取得的停车收费营业执照和收费标准,都经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批,今年年审取得“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的时间是6月28日。伊敏介绍说,园区实施交通管理以来,周六、周日最大单日车流由近万辆下降了60%,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本(记者陈涛)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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