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起,沙洋实施“禁酒令”和“光盘行动”,违纪者属股级以上干部一律先免职、再查办。
该县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双管、垂管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社区)在职党员干部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超标准安排用餐。违反禁酒规定者,除按就餐结算人均金额,上交个人应支付费用到县财政外,副股级以上干部一律先免职,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一般干部职工,第一次违规实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晋职资格,第二次违规责令当事人停岗一个月,扣发停岗期间工资。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禁酒规定的,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该县纪委公布监督举报热线0724-8550292,举报内容一经调查核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现金。(记者杨富春、通讯员舒兵、黄波)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