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始终把加快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稳房价的重大举措。今年,国家下达宁夏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2.25万户。截至7月底,自治区开工建设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035万套,开工率为90.5%。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年底,自治区共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8.24万户,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4万套,入住1.4万户。
为了攻克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宁夏引入开发企业进行捆绑操作,最大限度地实施集中连片改造。对进行异地迁建的改造项目,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将腾出土地产生的收益用于弥补棚户区改造资金不足。同时,落实棚户区改造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通过已经收储的土地变现,筹集改造资金,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宁夏还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定考核奖罚的“四定”目标责任管理,每个项目确定1名行政负责人、1名技术质量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并对人员名单进行公布,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严厉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2013年 2015年,宁夏将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3.1万户,突破全区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的10.76万户。于瑶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