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楼顶别墅"调查结束:城管不认定属违建

2013年09月04日 08:36   来源:海南特区报   

  昨日记者从海口琼山区城管局和琼山区五大办获悉,针对媒体报道的金桃园公寓被曝有“楼顶别墅”一事,城管部门目前已经结束调查,两名业主按照要求在期限内分别向城管部门提供了房产证和公证书,证明了其拥有房屋合法产权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不能认定为违建。

  城管调查:两名业主均有房产证

  记者昨日从海口琼山区城管局了解到,针对海口龙昆南路金桃园公寓“楼顶别墅”问题,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并已查明基本情况。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城管部门介入调查之初,已经前往该小区物业处查询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但是因为该楼属于“半拉子”楼改建,并且经过银行抵押等程序,存在资料不全的问题。城管部门在物业处核查,发现该楼的规划许可证等资料空缺。

  针对此情况,城管部门分别向“楼顶别墅”的两名住户展开进一步调查,要求他们出示房产证。经过调查了解,这两户业主均表示他们是有房产证的。但是其中一户业主表示,自己的房产证在其儿子手中,儿子又正好在外省出差,因此暂时无法向城管部门提供房产证。另一户业主则表示,自己的房产证处于抵押状态,因此暂时无法提供。因为业主迟迟没有提供房产证,城管部门于8月下旬向“楼顶别墅”的业主下发了“初查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后,两名业主按照要求在期限内分别向城管部门提供了房产证和公证书,证明了其拥有房屋合法产权的事实。在查明上述事实后,海口琼山城管局随即将这一情况上报给琼山区五大办。

  琼山区五大办:不能认定为违建

  昨日,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琼山区五大办负责人。据其介绍,由于涉事大楼修建年代久远,且资料不全,因此城管部门看不到当时的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等,只能针对两户业主是否具有产权证明进行调查。经过执法工作人员调查后,确定了“楼顶别墅”两户业主都是具备房产证的,当时的房管部门于2002年向这两户业主颁发了房产证,因此按照相关规定不能认定为违建。

  事件回顾

  8月19日:网曝海口也有“楼顶别墅”

  日前, 在北京人济山庄被曝出“楼顶别墅”之后,“楼顶别墅”一时间成为全国各地关注的热点之一,就在全国各地陆续曝出“楼上楼”“楼顶别墅”的时候,海口也被曝存在楼顶别墅。8月19日,记者根据相关线索,找到了位于海口龙昆南路金桃园公寓,并发现其楼顶建有一个形似别墅的建筑。

  8月20日:海口“楼顶别墅”引关注

  8月20日,本报以《海口有一处锥形“楼顶别墅”》为题,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据了解,金桃园公寓这栋楼略显陈旧,站在楼下往上看,并没有看到“别墅”。只有登上周边高层小区的楼顶,才可清楚看到市民所称的“楼顶别墅”——其位于大楼的第20层,明显与大楼下面19层有所区别,属于特殊的锥形建筑,墙面及屋顶为红色,而下面19层的墙面是白色的。

  另据了解,该处“楼顶别墅”被分成了两部分,共有2家人居住,与其他楼层一梯四户的格局不同。其中北侧房屋的女主人表示,她知道北京人济山庄“楼顶别墅”一事,但是自家的房屋并非违建。

  8月21日:海口琼山城管展开调查

  8月21日,琼山城管执法人员根据琼山区五大办相关督办意见,就此事展开调查。城管执法人员除了现场实地拍照、取证外,还向大楼物业管理人员了解了情况。

  8月22日:涉事大楼被曝独缺20层信息

  8月22日,本报以《物业现有资料独缺20层信息》为题,报道了金桃园公寓的相关情况。据了解,金桃园公寓在1993年完成主体结构后,就闲置成为一栋“半拉子”楼,并抵押给了银行。2000年,罗牛山公司通过拍卖取得了金桃园公寓楼主体大楼1-19层的产权。但当时,20层红色锥状建筑就已经存在,罗牛山公司接管后,也一并给20楼设置了电梯。但是金桃园公寓小区物业处仅有的机电图纸和消防平面图都只有1-19层的信息。

  9月3日:五大办通报相关情况

  此后,琼山城管通过下发初查通知书,在“楼顶别墅”两名业主的配合下,将情况调查清楚,确定两户业主都有房产证,并将此情况上报至琼山区五大办。昨日,五大办相关负责人就“楼顶别墅”情况予以说明。(记者 刘江浩 文/图)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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