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12市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2013年09月05日 17:19   来源:南方日报   祝桂峰 雪霏

  笔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该厅对全省工作完成情况成效突出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市,含顺德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据介绍,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奖励评分细则》,通过对各地级以上市(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量、成果质量、日常工作开展、数据上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肇庆、东莞、广州、佛山、韶关、清远、惠州、顺德、河源、梅州、揭阳、江门12市(区)获得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奖励。其中,肇庆、东莞、广州、佛山4市工作完成情况评定等级为“优秀”,各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00亩;韶关、清远、惠州、顺德、河源、梅州、揭阳、江门8市(区)评定等级为“良好”,各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亩。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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