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积金服务大厅,不少市民前来咨询、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昨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细则公布后,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到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服务大厅咨询,看看自己是否能搭上“末班车”。 文/ 图记者郑心茹
公积金服务大厅人多了 市民关心提取新政策
昨日下午,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服务大厅,有不少市民在咨询台前询问关于公积金支取的新政策。“今天前来咨询的人的确比往常多了不少,都是关于支取细则的,很多人担心自己的公积金取不了了。”咨询台工作人员说。
根据9月3日公布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这成为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记者注意到,在业务即时办理服务器上显示,下午3点已经有569位市民办理了公积金支取业务。“以前在这个点,办理数据一般为400来号,今天来看,比以往多了100多号。”工作人员说。
新政虽然是在10月1日开始执行,但是从9月22日开始,新系统就要上线转换,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在此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的业务。想搭政策末班车的市民要赶在9月22日之前办理完毕。对于未来有可能出现的公积金集中提取“热潮”,该负责人称,大厅会增加相应的窗口和人员,方便市民及时提取。
新政策对职场新人影响不大
“我现在有房贷没有还清,担心会不会以后新政策执行了,就不能提公积金了?”市民小刘说,他前几个月刚刚买了新房,用公积金贷款了十几万元,由于刚工作不久,每个月缴存的公积金钱数也不多,现在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不到一万元,想问问能不能把公积金都取出来。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小刘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较少,在他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由于小刘每个月要还公积金贷款额为700多元,而实际缴存额只有300元,所以新政策对小刘几乎没有影响,他还是可以照常提取公积金余额。
买房多年未提取的市民得抓紧了
市民王先生在2005年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是一次性将房款付清,未贷款,但是购房之后,他没有去提取公积金余额,王先生与妻子都工作多年,目前和妻子公积金账户余额有9万元。
按照提取新办法,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时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这就意味着,如果10月1日新政执行后,王先生购买住房的期限已经超过了三年,就没办法再提取公积金,所以王先生现在想快点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想要换房的得掂量
市民吴女士最近想换一套学区房,看好的房子全款为90万,首付为30万,她想要采取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贷款。“现在住的房子没有贷款,这次是首次贷款,公积金余额有14万元,也一直没有提取过,这次换房子想要提取出来用于新房,缓解一下压力。”吴女士说,不知道新政策出来后还能不能提取。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解释说,按照原来的政策,吴女士新购房后可以一次性将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以后每年按照实际还贷额提取,但是按照新政策,一旦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贷款前,不可以一次性提取余额,等到还贷一年后才能提取,对吴女士还是有影响,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余额,就得尽快了。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