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文,明确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对象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涉及约160家省直单位,清理检查的重点是2012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1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9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进行重点抽查,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的人员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开展现场检查,并督促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11月份为整改提高阶段,针对清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政策统一、分类处理的原则,确保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
据了解,“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财政厅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部署和督导组要求,以基层声音为信号,找差距、增动力、明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边改边建,同时,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冯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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