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林业局长暗箱操作内定中标公司被举报

2013年09月06日 08:11   来源:检察日报   

办案人员研究案情

  8月15日,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接到该省尖峰岭林业局的书面回复称,该局将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严格遵守项目招投标规章程序,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至此,一起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才真正案结事了。

  群众举报,案件初现端倪

  2012年6月,海口市检察院接群众举报: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陈升文通过其兄的职权,为他人承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工程,收取数十万元好处费。海口市检察院立即将举报线索转交给该市秀英区检察院,指定该院进行核查。

  经检察长批准,秀英区检察院反贪局对此线索进行初查,初步掌握了一些陈升文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的间接证据。

  秀英区检察院将情况向海口市检察院作了汇报。2012年6月20日,海口市检察院指定该院对陈升文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线索进行查办。

  根据初查掌握的情况,该院派出4名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奔赴海南省尖峰岭林业局调查收集相关线索,一路前往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了解陈升文的情况。经过努力,该院初步收集并固定了陈升文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证据,随后对其立案侦查。

  2012年7月3日,陈升文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海口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求财心切,利用兄长影响力

  陈升文是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其兄是海南省尖峰岭林业局局长。2010年上半年,陈升文听说海南省政府为发展生态林业,准备拨出专项资金在各市、县林业局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消息后,就告诉了朋友周家财。周家财听后十分欣喜,意识到如果能拿到这个项目,赚钱机会就来了。

  “这个项目要想拿到手,只有找你哥哥帮忙,只要能争取到森林抚育项目工程,好处费肯定少不了你的。”周家财巧舌如簧,说得陈升文心里挺乐,立即表示同意。后来,周家财突然生病,就对陈升文说:“我现在难以继续操作这个项目,你将这个项目交给由我哥哥周家贵任法人代表的五指山湘海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海公司)承接吧,好处费不变。”

  陈升文听后表示,这个项目你做或你哥做是你们的事,只要有好处费,我都可以效力。

  几天后,陈升文找到哥哥,要求将尖峰岭森林抚育项目工程交给周家贵的公司承接。陈局长表示同意。

  陈升文随后找到周家贵,对他说:“项目工程之事,我哥答应帮忙,接下来就看你怎么操作了。工程到手,尽早兑现承诺。”“你放心,只要签了合同,立马兑现。”周家贵十分爽快。

  暗箱操作,内定中标公司

  周家贵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从承揽工程到给陈升文好处费的整个过程。

  刚开始,周家贵不清楚尖峰岭林业局能从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工程中分到多少份额,心里忐忑不安,担心如果项目工程不大,补贴资金不多,给人好处费后,自己赚不到钱。

  多方打听后,他得知分配给尖峰岭林业局的抚育补贴试点任务是3.5万亩,补贴资金则是350万元。这么多的资金,高兴得周家贵一夜没合眼。

  2010年10月的一天,他赶到尖峰岭林业局,找到陈局长作了自我介绍,并恳求其帮忙承揽该局2010年森林抚育项目。陈局长点头同意。

  接着,陈局长找来副局长方某,让其带着周家贵到该局项目办公室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并明确交代,该项目可以交给周家贵的公司去做。

  方副局长不敢怠慢,马上领着周家贵找到项目办公室覃主任,说:“陈局长已经同意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工程交由周家贵的湘海公司来做,你按程序办理招投标事宜,但要确保周家贵的公司中标。”

  覃主任听后惊出一身冷汗。他知道,这是局领导让自己暗箱操作,保证最后是周家贵的湘海公司中标。这事若不办,肯定会得罪领导,若办,肯定大费周折并冒一定风险。思忖再三,覃主任最终选择了不得罪领导。

  在为周家贵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覃主任电话联系了负责该项目招投标具体事宜的海南亚联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职员王芳,告诉她说,这次的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工程,尖峰岭林业局希望湘海公司中标,烦请其帮忙费心操作。

  2010年12月,在王芳的运作下,湘海公司与江西锦宇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起参加尖峰岭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工程投标。毫无疑问,湘海公司中标。

  巨款到手,却难逃法律制裁

  2010年12月19日,湘海公司与尖峰岭林业局签订了《森林抚育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326.988万元。合同签订后,周家贵第一时间告知了陈升文,并表示,工程款一到账立即兑现好处费。

  2011年1月,尖峰岭林业局分两次将298万元工程款拨付给湘海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周家贵电话告知陈升文工程款已到位,并分两次将40万元汇入其妻子的工商银行卡内。

  周家贵的交代与办案人员获取的银行转款凭证等书证完全吻合。在查清外围证据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开始讯问陈升文。

  面对讯问,陈升文避重就轻:“我只是找自己哥哥说了句话,又没帮什么忙,难道这也算犯法?”“当然是犯法,而且已经构成了犯罪。如果你不找你哥哥帮忙,周家贵的公司能中标吗?他公司拿不到工程,能给你40万元好处费吗?没有确凿的证据,能逮捕你吗?”面对办案人员的连串发问,陈升文哑口无言。最终,他交代了自己收受40万元好处费的全部过程。

  据陈升文交代,拿到钱时,他既兴奋又担心,兴奋的是朝思暮想的大笔钱财终于装进自己的腰包了,担心的是拿了这么一大笔钱,一旦东窗事发就糟了。

  2013年5月7日,秀英区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升文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6月17日,秀英区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尖峰岭林业局在干部思想道德及项目招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

(责任编辑:王姣雁)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