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督查西宁市基层医改

2013年09月06日 09:57   来源:西宁晚报   盛楠
    9月5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带领的国务院办公厅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组来我市督导检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南川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湟中县上新庄乡中心卫生院、湟中县上新庄乡申南村卫生室、兴海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实地检查,并与基层一线医务工作者、乡村医生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基层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卫生服务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听取基层医改工作开展以来的感受、意见和建议。

    自我市开展基层医改工作以来,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基本药物配备率和零差率均达到100%。在社会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100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市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均达到青海省乙级以上标准,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

    2012年9月起,我市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了“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方便了城乡居民住院就医。目前,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门诊总量与改革前相比提高了12.8%;次均门诊费用从2011年的50.53元下降到今年的32.96元;次均住院费用从2011年的673.67元下降到595.13元。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实施,全市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30元提高到40元,将地方病等防控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并由国家规定的11类扩展到14类。

    此外,我市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及扶持政策。目前,我市每名村医每年通过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收入,加上政府固定补助收入,收入年人均达2万元以上。

    

(责任编辑: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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