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企业上榜“食品安全黑名单” 银行贷款被撤单

2013年09月06日 08:57   来源:深圳商报   

  一家上榜企业银行贷款被撤单并遭多家卖场退货  

  昨天,深圳市乐知福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林世中来到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局,请求该局将其公司名字从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中撤下,但遭到该局的拒绝。

  伪造产地上了“黑名单”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记者采访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分局获悉,深圳市乐知福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铁观音、龙井、碧螺春、绿茶、乌龙茶、花茶等产品的公司。今年2月20日,浙江省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该分局转来案件移送书。书中反映,深圳市乐知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桐乡市梧桐红星杭白菊制品厂石门分厂厂名的“知福胎菊王”。

  经该分局调查,深圳市乐知福贸易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知福胎菊王”的包装上伪造“产地:浙江嘉兴”,冒用“桐乡市梧桐红星杭白菊制品厂石门分厂”厂名,伪造“浙江省桐乡市石门镇工贸园区东侧厂址”,冒用“QS330414020047”、“生产许可”QS标志。同时,“知福胎菊王”标签未标明成分或配料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该分局认定,深圳市乐知福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冒用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5月27日,该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销售“知福胎菊王”、“知福胎菊”,并没收“知福胎菊王”18盒、“知福胎菊”31盒,没收违法所得3207.2元,罚款23038.3元。

  9月1日,深圳2013年质量月活动全面启动。活动启动当天,该局曝光的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中,深圳市乐知福贸易有限公司“光荣”上榜。

  银行贷款泡汤卖场退货

  昨天,深圳市乐知福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世友在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该公司由于只是“知福胎菊王”、“知福胎菊”两个产品存在问题,在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中,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局却笼统地以“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生产许可证编号、QS标志生产食品”为由,将该公司登上了“黑名单”。“这给外界造成了我们所有产品都有问题的错觉,给我们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林世友进一步说,他们公司的茶叶主要供应天虹、大润发、沃尔玛等大卖场。目前,公司的销售渠道已铺到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今年7月,他们向光大银行申请了2000万元的贷款,本已到了银行放款阶段。然而,上榜“黑名单”后,光大银行以存在风险为由,撤销了贷款决定。此外,在“黑名单”公布以前,他们的产品供不应求。自从“黑名单”公布以后,已遭到一些卖场的退货。

  之所以去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局请求从“黑名单”上除名,林世中说,希望该局能考虑实情,因为他们只有两种产品存在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生产许可证编号、QS标志生产食品的问题,而大部分产品是合法生产经营的。

  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相关负责人打比方说:“一个小偷被抓住之后,执法人员发现,他所用的东西除两种是偷来的而其他全部是他自己的。执法人员难道就不能因此说他是小偷了吗?”

  “黑名单”或纳入金融征信

  针对这一情况,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局昨天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讨论的结果是,该局拟将黑名单与企业金融征信联系起来。通过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联系,将“食品安全黑名单”纳入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考核范围,并拟在第二批“食品安全黑名单”曝光之前,确定明确方案。

  该局重申,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意识,诚信经营。凡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者,该局将坚决作公开曝光处理,公布期届满之后,记入全市企业信用档案,并按电子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管理;公布其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有关责任人姓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姓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信息。

  对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重点监管,对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进行降级处理;并建议行政机关在核准登记、资质认定、年检年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示范推荐等管理活动中,不予考虑“黑名单”企业;并建议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不选择其承办重大活动。(记者 苏海强 实习生 黎昕)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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