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记者宋晓珊)昨日上午9时40分许,郑州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就“独居证明”一事给出回复。即日起,外地人在郑为爱犬办证只需出具租房协议或暂住证即可。
河南商报此前报道,户口在外地、家住郑州的杨女士想给狗办证,被告知除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社区开具“单独居住证明”,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都不知道什么是“独居证明”。
郑州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副处长刘青山称,要求养犬人开“独居证明”,依据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当天,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爱心人士和养犬人就相关工作展开讨论。
会上记者就“独居证明”一事,再次进行了提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司同义回复说,要与相关部门核实后,于9月5日上午9时,给予回复。
昨日上午9时40分许,郑州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复说,领导开会讨论最终决定,为了方便外地人在郑州给爱犬办证,今后办证时,不需要出具“独居证明”,只需要出具居住证或是租房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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