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部门月底“晒三公” 不作为将追责

2013年09月07日 09:30   来源:现代快报   鹿伟

  备受关注的江苏“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费用)终于要“晒”出来了。

  昨天,江苏省政府举行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这个月底,除涉密部门外,江苏所有省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将全部公开。2015年前,全省所有市、县实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部公开。为此,江苏还将出台配套的问责机制,对信息公开不作为、乱作为进行追责。

  财政透明

  省级部门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上半年,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公布了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然而,江苏的“三公”经费却迟迟没动静,因此啥时能晒出来一直备受关注。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肖泉透露,9月底,除涉密部门外,所有省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公开。2015年前,全省所有市、县实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部公开。此外,江苏还将推动高校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据悉,9月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向社会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10个方面的政务信息。

  对此,江苏还配套了问责机制。肖泉介绍说,江苏将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信息公开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省级部门的“三公”经费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渠道进行公开。

  据统计,江苏全省“三公”经费连续4年下降。在此基础上,江苏提出,今年省级机关接待经费和会议经费预算要再压缩5%,全省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只减不增,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

  “今年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等方面的重点民生专项支出全部纳入公开目录范围。”肖泉同时表示,将主动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食品安全

  奶粉乳制品吃之前,先查“黑名单”

  买的奶粉、保健品、药品能放心吃吗?吃之前,不妨先查查生产企业有没有上“黑名单”。

  江苏要求,遇到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以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公开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黑名单”公开制度。此次特别指出,要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

  空气质量怎么样?喝的水安全吗?这些信息都将及时晒出来。

  据悉,江苏将向社会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年底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同时,定期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

  保障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除了吃的,住的信息也要公开。

  据介绍,保障房政策、保障房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这些保障房信息也要及时“晒”出来。江苏明确,2013年,所有市、县政府要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此次特别强调,地级以上城市要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在征地拆迁方面,着重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实行阳光征收。

  对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江苏规定,2014年,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要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公开。

  据介绍,去年6月江苏开始筹建省级政务服务中心。该中心位于汉中门大街,即南京审计学院的南校区操场。

  “目前,中心主体建筑已完成立项、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肖泉表示,力争在明年一季度,实体中心建成前,网络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据初步梳理,将来要进入省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服务事项共有1140项,有将近50个省级部门将入驻大厅,设立窗口对外服务。

  十项信息公开

  1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2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3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4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5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6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7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8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9

  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0

  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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