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西安综合报道:11日,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宝根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任命董军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的议案。
董军,男,汉族,1956年1月生,陕西省韩城市人,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航空兵战士、排长、参谋等职。
1996年12月后,任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干部、咸阳市市长助理、副市长等职;
2002年2月后,任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第一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
2005年12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7年2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1月,任西安市委副书记;
2012年1月,任西安市代市长。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西安市第十、十一届市委委员,西安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