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三牛工作半年升副县 “程序合理”调戏干部选拔条例

2012年01月19日 13:48   来源:华声在线   张洪泉

焦三牛

 

    清华大学2010届毕业生焦三牛,在参加工作仅半年后,即升任甘肃省武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领导)。该市委组织部一位李姓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按照公开招考公告,焦三牛同志符合报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因此可以说焦的当选是合理合法的。(1月18日华声在线)

    半年,一般大学毕业生都还没能熟悉工作环境,甘肃武威的领导已经让焦三牛成了副县级,而按组织部门的解释居然是“程序合理”。既然地方任命的程序合理,那么就给人一个错觉,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合理,才对其失去约束力。

    近年来,从“待业人员”到“副市长”仅花了7年的四平市副市长高京燕、25岁就担任某大学副院长的女孩王圣淇、4年升迁4次的江陵26岁县委常委范洁,十堰神童女市长14岁参加工作17岁入党……萝卜招聘、乒乓球招聘、火箭式提拔,一次次调戏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个干部管理的基本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例》在全国人事管理工作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所有地方性人事法律法规制度,都不得与其相违背,其权威性不是一个地市班子开个小会就能否定的。用下位法来否定上位法,也折射出当地干部不学无术,目无法纪,无视中央权威这一乱象。

    国家要求“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不是心血来潮的说笑。一个干部仅仅有学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一定年限的基层锻炼,才能让这些干部了解基层情况,知道民间疾苦,给以后的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没有基础锻炼的干部,就无法保证决策符合基层情况,很容易出现决策“拍脑袋”的情况。

    一个地方的干部队伍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干部建设是一个体系,从一般人员、副科、科长、副县,是一个逐步培养的渐进过程。武威多年的干部队伍建设,居然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副县级干部,还需要直接从清华大学引进应届毕业生充当,干部管理水平低下可见一斑。连干部队伍建设都搞不好的地方班子,又怎么能带动群众发家致富?

    目前,在干部管理上,以发展论英雄、以政绩用干部成为主流,已经从“相马”过度到“赛马”的阶段,本土干部依然是领导家乡建设的主力军。武威县在干部管理上,居然还是只看大学牌子,为了引进一个外地学生,不惜公开对抗《条例》,实在不利于引导正确的用人导向,其动机和做法值得探讨。同时,也给组织部门一个提醒,对各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落实情况的监管,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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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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