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前民航处处长林光宇涉嫌内幕交易,27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5个月并罚款5万港元,获缓刑2年。
林光宇当日下午到东区裁判法院听判决。他涉利用内幕消息购入香港飞机工程公司(港机工程)股份,获利近8万港元。
身为港机工程非执行董事的林光宇声称犯案时饮醉酒不清醒,开董事会前购入港机工程股票。但裁判官质疑他饮醉后,仍能由中环自行走到金钟,并利用电脑进行复杂的操作,故认为当时他并无受酒精影响。
案情指,林光宇于2010年6月4日获悉太古集团将于同年6月7日收购由国泰航空公司持有的港机工程股份后,约40分钟后便上网买入4000股港机股份。
现年68岁的林光宇,1962年加入民航处,担任航空交通控制助理员,由基层做起,至1998年升任民航处处长。
林光宇于2004年退休,在民航处服务了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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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