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飞,男,汉族,1954年6月生,浙江青田人,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6月至1977年2月,浙江省庆元县菊水公社菊水大队知青;1977年2月至1980年5月,浙江化工学院化工机械专业学生;1980年5月至1996年6月,在浙江省庆元县人事局、龙泉县委、丽水地区公安处、绍兴市公安局任职;1996年6月至2004年10月,先后任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04年10月至2009年2月,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杭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正厅级);2009年1月,任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同年2月任山东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
2012年2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吴鹏飞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2年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陈光的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职务;任命为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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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