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近一周以来相关人事任免:
湖南省委任免袁延文、石建辉等一批干部
近日,省委任免一批干部。
免去马志武同志的湘潭技师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任命石建辉同志为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
任命刘文杰同志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袁延文同志为省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
免去曹英华同志的省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职务;
任命王罗方同志为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省纪委派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谢国华同志的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同时,省委同意提名汤新华同志为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候选人;免去崔永平同志的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职务,按省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办理。
王贵平任省长株潭两型办副主任 挂职6个月
记者从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接省委组织部通知,山西省朔州市副市长王贵平挂任省长株潭两型办副主任,挂职时间6个月。
【简历】
王贵平,男,1960年10月出生,山西省兴县人,无党派民主人士,1982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7年2月至1998年2月山西省水土保持外资项目办副主任;1998年2月至2000年12月山西省水利厅副总工程师兼项目办副主任;2000年12月至2001年10月山西省水利厅副总工程师(正处级)、省水土保持勘测规划设计队副队长;2001年10月任山西省水利厅副总工程师、山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心副主任;2003年1月任九届省政协常委、农村委副主任(兼职)(2003年3月至2003年7月省委党校第3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4年6月至今任朔州市副市长;2008年至今任十届省政协常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廖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市人民政府决定:
廖建军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贺星庚同志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兴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周祥林同志任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辉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许立新同志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蔡永同志任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伟英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智勇同志任湘潭昭山示范区管委会调研员;
赵建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主任督学;
马跃龙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赵杰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杨慧同志任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副调研员;
赵建宁同志任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汪爱平同志任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李寅淮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张莉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免去崔少华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职务;
贺高平同志任市畜牧水产局副调研员;
周欣同志任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
刘文松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张家界任免赵飞、胡圣文等一批干部
张家界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
赵飞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免去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圣文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金彦宪、谭超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纪检员;
免去田党民同志的市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利娜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陈强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计划科科长(兼);
李慧中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科长;
唐雄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向昆山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李振全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科长;
万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杨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科长;
朱宏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石庆文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科科长;
余元奎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人事科科长;
张柏枝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涂友明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计划统计科科长;
赵春秋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陈平乐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过渡费管理科科长;
朱莉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质量安全监督科科长;
唐纯猛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赵品德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养护机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邓柯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程家祥、张晓华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主任科员;
肖国翔同志任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正科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谢潇嵘同志任市县乡公路管理处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田静同志任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菊华同志任市水利局河道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水利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跃进同志任市水利局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杨金海同志任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免去其市水利局建设管理与安全监督科科长;
免去李雄彬同志的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裕州同志任市水政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向凤莲同志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任科员;
尚军荣同志任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艳萍同志任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陈强、陈安许、李慧中、唐雄、向昆山、李振全、万勇、杨芳同志在原市交通局所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自然免除,市公路管理局余元奎、张柏枝、涂友明、赵春秋、陈平乐、朱莉、唐纯猛同志的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自然免除,均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试用任职的同志,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衡阳市委任免一批干部唐文峰任耒阳市委书记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接湘组干【2012】9号文件,省委同意:
唐文峰同志任中共耒阳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衡阳市委关于明确贺宏光等同志原职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精神,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工作后需明确原部队职级: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贺宏光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李定慧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段菊生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刘春贵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陈忠明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谢建军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邹宏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中共衡阳市委农村工作部(衡阳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党组成员胡荣华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衡阳市总商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吴高兴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周强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丁佳生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蒋金鑫同志为正团职干部;
衡阳市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小平同志为副团职干部;
衡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赵建军同志为副团职干部;
衡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何文勇同志为副团职干部;
衡阳市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副主任邓小红同志为副团职干部;
衡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副主任晏海波同志为副团职干部;
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贺国琼同志为副团职干部;
衡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肖启游同志为副团职干部;
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蒋献同志为副团职干部。
中共衡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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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