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4年274人涉黑被判刑 审结18件涉黑案件 在昨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全市法院工作,并提出今年法院工作目标。报告总结,4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451683件,标的额7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13%。其中,市中院办结各类案件54317件,同比增长6%。
◎惩处黑恶势力 审结18件涉黑案件 报告指出,4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28206件,涉及犯罪3861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5069人,重刑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先后审结聂磊、张建辉、刘海军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8件,判处犯罪274人。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执行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走私等案件918件,判处犯罪1452人,挽回经济损失近4亿元。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557件,判处犯罪766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6人。依法惩处危害社会治安稳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案件7542件,涉枪、涉毒案件1646件,“酒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案件185件,对30名拐卖妇女儿童、74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和伪劣产品、16名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了严惩。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4520件,对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13282名罪犯依法适用缓刑,对144名符合法律规定的罪犯不予假释。
【案例】 以聂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被告人143名,涉及罪名14项,社会危害大,法院高度重视,提前介入,由中院和5个区法院分别审理,从重惩处,聂磊一审被判处死刑,主案另外31名罪犯分别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贪污受贿5600多万元,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审结民事案件追回劳动报酬补助金3.3亿元 4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36827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机制,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设立15个“三农巡回法庭”,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等案件1727件,打击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审结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49740件,审结医疗、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52536件,审结工伤保险待遇、拖欠劳动报酬等案件18212件,追回劳动报酬、补助金3.3亿元。
4年来,共执结案件102995件,标的额189亿元,执结率82.1%,帮助300多家企业走出困境。在执行案件上,加大制裁力度,采取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2011年以来共对34人限制出境,对1035人次限制高消费,对754人司法拘留,对10名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罚,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案例】 我市某国企停产多年,拖欠近千名退休职工的养老补助金,部分职工多次上访,经过中院20多次协调,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同意垫付资金,偿还了退休职工的补助金。
◎强化司法公正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1名 报告指出,全市法院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缓刑、假释等犯罪的矫正工作,回访帮教犯罪4800余人,重新犯罪率不到千分之三。对未成年人犯罪尽可能适用缓刑并积极感化教育,4年来,判处未成年罪犯2254人,缓刑率达42%;在全国率先推行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帮助52名未成年犯复学、73人就业。
在强化司法公开与制约、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方面,严格审判责任追究,建立改发案件逐案研究、重大质量问题案件通报制度,对40件存在瑕疵的案件进行了分析,对19名办案人分别给予调离审判岗位、辞退等处理。
不断完善分工制约,实现对侦诉机关的有效监督。依法认定案件事实,坚持排除非法证据,促进侦诉机关依法全面收集、使用证据,切实把刑事案件办成“铁案”。对234起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对108起案件准予撤回起诉。
建立违纪违法三条举报快线、自查自纠、监察建议等制度,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1名。(记者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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