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绍明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依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决定接受:
张绍明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琦为湖北省监察厅厅长;
孙亚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尹维真为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决定免去:
杜云生的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
李德炳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伟年、周崇堂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张绍明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孙应征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武力为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光骏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胜坤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光圣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古 峰为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天宝为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新华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继洲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忠良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领先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阳为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少宏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序军为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项金桥为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侯旺发为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水清、熊亚平、余惠明、李成林、李志新、徐汉平、彭荆芳、陈茁、魏汉平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陶雄平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先锋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移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先兵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少华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颜鹏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苏哲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余培为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吴涛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建桦、王秀瑞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小菊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太平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玉珍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夏建国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先锋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杨移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秀斌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颢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崔伶娜、张石章、汪存锋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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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