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受贿1547万一审被判死缓(图)

2012年04月23日 16:20   来源:东方网   毛丽君

 

陈猛资料图

 

    4月23日上午,原普陀区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猛因受贿1547.9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受贿1547.9万余元的指控,陈猛放弃聘请律师,也拒绝了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当庭认罪,并请求法院轻判。

    法院认为,陈猛认罪态度好,能主动供述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在家人的帮助下退还了所有赃款,最终判处陈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陈猛今年50岁,2003年1月至2011年4月间,陈猛担任松江区副区长,分管城建等。2011年4月到案发,担任普陀区副区长。此番他走上被告席是因为在松江当副区长时的“旧账”。这名40多岁就当上副区长、原本前途光明的官员,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甚至赶超陶校兴,达到1547.9万余元。其中,在他被指控的受贿事实中,为开发商提高容积率等和小说《蜗居》中情节十分相似。

    手段一:批地拆违“一支笔”

    根据证据及证人证言,为陈猛“送钱”最多的为一名公司控制人马某,仅他就先后为陈猛奉上包括现金、名表等在内的上千万元“好处费”。

    在陈猛的帮助下,马某控制的公司又在松江成立了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并以1.5亿余元的价格收购了松江的地块。在马某控制的公司地块内碰上麻烦时,陈猛再次“挺身相助”,由区政府发“红头文件”,为马某的公司排除“障碍”。

    马某也不负陈猛的“厚爱”,出手阔绰,曾经用2个旅行袋装上200万元现金“奉上”,或让陈猛以岳母、哥哥名义开办银行卡,将钱存入他们账户,还有的则转入陈猛妻子的公司账户,先后达1100余万元。

    手段二:提高容积率、放宽楼层高度

    在小说《蜗居》中,写到男主角市长秘书宋思明为开发商“支招”,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等“小动作”,就让开发商大赚一笔。这样的情节就真实发生在陈猛身上。

    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他曾经帮助一家置业公司在松江泗泾地块开发时,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放宽楼层高度让开发商获益。该公司张某也为此送上十几万元的现金。

    手段三:“帮助”道路翻建改造

    道路改造、旧城改造,这些看上去正当不过的项目背后,陈猛的帮忙同样很“猛”。在松江某高速公路道路改造,涉及某镇路段时,他积极为该镇提供“帮助”。该镇负责人沈某听说陈猛要购买松江的一套联排别墅,也“善解人意”表示由镇里出面“协调”,陈猛只需出资100万元。事实上,后来沈某等人套用镇里公款250万元为他支付别墅购房款及相关契税等。(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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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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