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广东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贿、行贿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检察机关查明,朱育英在担任信宜(茂名下辖县级市)市委书记兼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涉嫌受贿人民币1300多万元、港币300多万元和美元20多万元,并向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行贿。
罗荫国系列腐败案是近两年来备受媒体关注的重大反腐案件。广东省纪委今年4月通报称,罗荫国及茂名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市政法委书记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等均涉嫌受贿,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
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统计,朱育英先后收受当地57名干部共计人民币1238多万元、港币360万元、美元20万元。办案人员说,朱育英常说“先上车再买票”,即等事情办好以后再收钱。
检察机关查明,除在干部提拔、人事调动、换届任用过程中收受贿赂外,朱育英还在信宜市有关工程发包承揽、工程建设、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中,收受三名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150万元、港币30万元。
因朱育英身体原因,该案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并在广州开庭。此案将择日再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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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