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泉当选山东纪委书记 于晓明、郭建昌、马明生、王喜远任副书记

2012年05月28日 18:2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济南5月28日综合报道:中共山东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5月28日选举李法泉为山东省纪委书记,于晓明、郭建昌、马明生、王喜远为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李法泉简历



    李法泉,男,汉族,1953年9月生,山东滨州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0.08——1975.08,天津大港油田井下作业5队工人,任指挥部秘书科秘书。

    1975.08——1980.08,天津大港油田井下作业23队指导员、党支部书记。

    1980.08——1982.08,天津大港油田井下指挥部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1982.08——1983.09,天津市纪委办公室干事。

    1983.09——1985.07,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5.07——1988.08,天津市纪委办公室干事、主任科员。

    1988.08——1993.03,天津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1.09—1993.07在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3.03——1993.05,天津市纪委办公室主任。

    1993.05——1996.11,天津市纪委常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1996.11——1998.05,天津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其间:1995.09—1998.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05——2006.11,天津市纪委副书记。

    2006.11——2011.2,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1.02——至今,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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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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