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获悉,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自行侦查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权上提一级的有关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由嘉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晓明因涉嫌重大受贿犯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经初步查明,黄晓明在担任嘉善县木业城管委会主任、县交通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兼县新城管委会主任、嘉善县副县长期间,在道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征地拆迁、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已涉嫌受贿犯罪。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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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