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市动迁办原副主任郭玉伟玩忽职守致5死获刑

2012年06月26日 15:30   来源:辽沈晚报   
    兴城市政府开发动迁办原副主任玩忽职守造成5死3伤被判有罪、葫芦岛市连山区房管所原所长蒋宁贪污受贿、35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昨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基本情况,并公开曝光了5起典型案例。

    案例1:郭玉伟玩忽职守案 5死3伤

    郭玉伟,原系兴城市人民政府开发动迁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5月11日,兴城市江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获得拆除许可的情况下,仍然委托他人对锦州市财政局兴城培训中心办公楼实施拆除。对该拆除工程负有监管职责的郭玉伟得知此事后,来到施工现场送达“停止拆除通知”,因未找到具体负责人而送达未果。事后,郭玉伟也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监管措施。该办公楼在违规拆除过程中,发生楼房坍塌,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兴城市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郭玉伟作出有罪判决。

    案例2:王海滨滥用职权案损失35万

    王海滨,原系建昌县黄金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建昌县经贸局副局长。任职期间,负责黄金总公司全面工作。 2005年5月,王海滨主持召开黄金总公司班子成员扩大会议,决定将金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并将公司的全部股权以570万元全部转让给金泰公司原承包人郭某。经葫芦岛永兴会计司法鉴定所鉴定,建昌金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时资产总值为605.8万余元,致使国有资产损失35.8万余元。

    判决结果:2011年8月,建昌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王海滨作出有罪判决。

    案例3:刘树国玩忽职守案140人受骗

    刘树国,大学文化,原系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纪检组长。

    2010年1月5日至2月4日,四川佳芝胶囊保健品有限公司代理商孟凡立,经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批准,租用葫芦岛市南票区俱乐部展销该公司保健产品。时任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票分局综合科科长的刘树国,受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该次展销活动予以监管。刘树国未能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监管职责,致孟凡立在展销期间,采取欺骗手段,做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性能,并超期、超范围展销,导致140余名群众被骗,造成公民财产损失49万余元。

    判决结果:2011年10月27日,南票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对刘树国作出有罪判决。

    案例4:王力贪污案被判13年

    王力,原系南票矿务局水电公司黄甲电管科科长。其于2007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收缴电费职务便利,自己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收缴现金不入账和以饭费、药费、修车费等抵顶客户应缴费款的方式,占用公款共107万余元,将其中20.6万元据为己有。

    判决结果:南票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案例5:原房管所长350万元来源不明

    蒋宁,原系葫芦岛市连山区城建局房产管理所所长,赵敏为该房产管理所工作人员。

    蒋宁在任所长期间,指使赵敏非法使用收据收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相关费用,从2002年4月至2007年1月共截留资金67万余元,蒋宁将其中13万元贪污。赵敏利用自己一人开票、收费的职务便利,采取瞒报收入的手段,个人贪污截留款4.5万元。蒋宁还利用其负责核发葫芦岛市连山区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违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共收受人民币37.2万元。蒋宁的财产扣除其合法收入及贪污、受贿所得,还有35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判决结果:2012年3月,此案经连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蒋宁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赵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蒋宁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经提出上诉,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驻葫芦岛记者冯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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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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