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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供电公司原所长王家舜贪污16余万元获刑10年半

2012年07月10日 09:13   来源:正义网   

    为谋私利,竟将黑手伸进国家农网改造资金,通过不规范支出票据贪污16余万元。近日,经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该县供电公司安丰塘供电所原所长王家舜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追缴全部非法所得。

    国家从2009年开始对安徽省寿县地区农网进行集中改造,由供电部门具体运作,而该县供电公司安丰塘供电所就是负责具体运作的部门之一。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该供电所集中支出农网资金高达70余万元。面对70余万元的专项资金,时任所长王家舜经不住诱惑,就想从中“拿”点钱供自己使用。王家舜在专项资金支出时实行“一支笔”制度,即自己经手、自己出纳、自己入帐,巧立名目、虚增支出。

    2011年5月,寿县检察院接到实名举报后,立即采取行动,对案件进行初查,但王家舜心思缜密、反侦查能力较强,准备再生证据应付侦查,对案件事实矢口否认。面对“零口供”办案人员果断决定从外围入手,断其后路。短短2天时间,办案人员做了40余份询问笔录、复印了厚厚3大本书证,并对专项资金记账凭证进行查证。面对扎实的证据,王家舜的心理防线顿时崩溃,对自己的贪污行为供认不讳。(通讯员 郑永文 胡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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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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