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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原副区长刘希泉受审当庭认罪 受贿180余万元

2012年07月24日 15:01   来源:京华时报    

 

资料图:刘希泉

 

    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委原常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刘希泉在市一中院受审,法庭经过中午休庭后,下午继续对刘希泉进行了审理。据了解,检方指控刘希泉6笔受贿,总数额达到了180万余元。对于指控,刘希泉在法庭表示认罪,他的律师则做了罪轻辩护。

    昨天上午9点半,法大律师事务所马登民律师来到法院。经证实,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教授的马律师近几年已经处于“退隐状态”,此次他作为刘希泉辩护律师再度出山。

    在开庭前,当被询问刘希泉案件的具体金额以及认罪态度等问题时,马律师均摆手表示不予回答,称一切情况看法庭审理状况再说。上午10点开始,此案开始审理,媒体未获准进入法庭旁听。

    记者了解到,刘希泉对于指控表示认罪,他的律师给他做出了罪轻辩护。在刘希泉被控的6笔受贿中,有一笔是他主动索要的。他的儿子也因此笔受贿而卷入案件,目前已被另案处理。

    此前记者获悉,案发后,刘希泉已退缴全部赃款。检方认为,刘希泉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索取和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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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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