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公安局原局长马东进涉行贿受贿 一审获刑14年

2012年08月01日 17:01   来源:羊城晚报   
    (广东湛江)廉江公安局原局长获刑14年

    与马东进同时获刑的还有其提拔并收钱的派出所原所长钟汝廉及马的司机

    7月31日,湛江市麻章区法院对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廉江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马东进,及钟汝廉、宋瑞明等三人涉嫌徇私枉法罪、行贿罪、受贿罪、介绍贿赂罪案作出一审宣判,马东进、钟汝廉、宋瑞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两年、1年9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至2007年年底,吴某某(已判决)等人在廉江市雅塘镇、青平镇等多个地方非法采矿,廉江市国土资源等部门多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吴某某等人非法采矿的情况向廉江市公安局通报,但被告人马东进(时任廉江市公安局局长)、钟汝廉(时任廉江市公安局青平镇派出所所长)为牟取私利,明知吴某某等人从事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不仅没有依法履行查处犯罪的职责,还与其合作非法采矿并合伙办厂,放任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宋瑞明身为马东进的司机,积极参与合作非法采矿并牟取利益。马东进在任廉江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因与吴某某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对吴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疏于履行职责,致使吴某某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坐大,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又在处理赖某某等人涉嫌特大赌博犯罪一案中,因当事人向其说情,便违反法律规定对廉江市公安局立案查处的赖某某等人涉嫌特大赌博犯罪的19名嫌疑人取保候审,致使该案主要涉案人员出现翻供、串供、潜逃,主要犯罪事实无法查清的严重后果。

    2004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马东进利用担任廉江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之便,被告人宋瑞明利用担任马东进司机的职务之便,在干部工作调整、提拔与关照非法矿场经营等方面,为钟某某等21名民警(以上21人除钟汝廉外均另案处理)和矿场老板张某某、刘某某(以上2人另案处理)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对方财物。其中,马东进直接或通过宋瑞明、马某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财物共人民币172万元和港币4万元,宋瑞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万元。

    2007年7月,被告人钟汝廉从廉江市公安局青平派出所所长被提拔为廉江市公安局治安股股长后,为了感谢马东进对他的关照,委托宋瑞明将20万元人民币给马东进。

    2007年间,被告人宋瑞明利用担任廉江市公安局局长马东进司机的职务之便,在干部工作调整、提拔过程中,为钟汝廉等四名民警向马东进行贿合计人民币50万元牵线搭桥。(记者袁增伟、通讯员汪政 颜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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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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