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原市委副书记唐长久受贿165万被判15年(图|简历)

2012年08月02日 11:49   来源:正义网   

湖南永州原市委副书记唐长久受贿165万被判15年

 

资料图:唐长久

 

    近日,由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湖南省永州市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被衡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唐长久在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兼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处理、决定永州市滨江一号宗地扩大供地面积等有关事项,为开发商杨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1534.35万元;1998年2月至2010年2月期间,唐长久利用其担任江永县县委书记、永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秘书长、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为主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65.4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

 

    唐长久简历

 

    唐长久,男,1954年9月出生,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1983年12月后任零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冷水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5年1月任冷水滩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1989年12月任冷水滩市委副书记。
    1992年2月任零陵地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3年4月任江永县委书记。
    1997年8月任永州市委常委、江永县委书记。
    2000年10月任永州市委常委。
    2001年7月任永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2年10月任永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办主任,兼任市直机关工委第一书记。
    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永州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永州市委副书记。

    2010年5月,唐长久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同年8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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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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