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增城市副市长刘荣照(资料图)
在迎来48岁生日的时候,刘荣照也等来了一场审判。17日上午,广州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在广州花都区法院开庭。检方指控其在8年时间里涉嫌受贿近1500万元,并滥用职权给国家带来巨额经济损失。而其从正式步入官场到开始蜕变,只用了7年时间。
仕途高歌时栽倒
今年47岁的刘荣照是土生土长的增城人。1985年7月毕业后,进入增城市法院,当了一名书记员,一干就是3年。直到1988年10月后,他才正式成为一名法官。
1990年10月,刘荣照被任命为增城市法院石滩人民法庭副庭长。两年后,他升任庭长。1994年8月,他挂任新塘镇党委委员的这段经历对他影响较大。1996年1月,31岁的刘荣照离开法院系统,正式步入官场,就任新塘镇副镇长,完成了人生角色的一次重要转型。
此后,他步步高升,先是升任新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4年2月调任荔城镇党委书记,3个月后,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据增城市政府网站此前显示,2006年11月后,刘荣照任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3月,他当选为增城市副市长。
2011年4月,46岁的刘荣照仕途看好时,未料却被广州市纪委带走接受调查。
滥用职权倒土地
据检方起诉书称,2004年间,增城市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决定整合、出让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的闲置土地。
时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刘荣照,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相关公司已与政府部门达成购地意向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短期引进私人资金参与政府土地整合。
2004年底,刘荣照伙同嫌犯顾恩洪(另案处理)与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的陈就泉(另案处理)商定,由刘荣照象征性出资人民币50万元私下与陈就泉共同整合该土地。
在陈就泉还没有完成出资的情况下,荔城街道办在2005年11月提前向陈就泉名下的房地产咨询服务部支付了首笔土地整合款252万元。在陈出资完毕不到两个月里,荔城街道办又支付了第二笔土地整合款1001万元。
检方表示,两次共支付了1253万元,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和其他费用,陈就泉实际获利478万元,此举导致荔城街道办向私人老板无端支付了不该支付的土地整合款478万元,给国家带来了巨额经济损失。
收受贿赂1500万
据广州市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早在2003年1月,刘荣照任职新塘镇镇长时,便开始涉足受贿,此时距其1996年正式步入官场刚好7年。
今年8月14日,广州市检察院通报了刘荣照职务犯罪案。通报称,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刘荣照利用其先后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期间,先后非法收受了增城市顺欣房地产有限公司钟某某、胡某某,增城市汇港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广州市骏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增城奔马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湛某某等人的财物,共索取或收受相关公司人员贿送的财物近1500万元。(董柳 杨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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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