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闫永喜贪污4200万 终审被判无期

2012年10月08日 17:22   来源:法制晚报   

 

资料图:闫永喜

 

    2011年,原门头沟区副区长闫永喜,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计4200万元,与情妇、弟弟、下属一同受审,闫永喜一审被判无期。其提出上诉,今天上午本报独家获悉,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今年49岁的闫永喜利用20多年的时间,从泥瓦工变成门头沟区副区长,而他大部分的违法行为都是为了取悦自己的情妇毛旭东。

    从普通泥瓦工变成区领导

    闫永喜1963年出生于北京门头沟。1983年,当泥瓦工的闫永喜以1.6万元包下村头饭馆,经过十几年经营,成为百万元户。

    1997年,闫永喜当上永定镇冯村村委会主任,3年后成为永定镇党委书记,2006年升任门头沟区副区长,分管城乡建设,是门头沟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

    2010年1月份,群众举报闫永喜贪污。受审时,他否认全部指控,并一再强调自己为家乡人民造福的功绩。

    副区长“栽”在情妇手里

    闫永喜的案发,与其情妇毛旭东大有关系。

    现年34岁的毛旭东是吉林长春人,2003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时任永定镇党委书记闫永喜管辖的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05年前后,她与比自己大15岁的闫永喜成为情人。

    不久后,闫永喜为其“开”了家公司。虽是法定代表人,但毛旭东每月只有6000元工资,没分红也没提成,于是她向闫永喜提出涨工资,后者遂以永定镇的名义,将公款3000万元给其做经营使用。

    2006年下半年到2007年1月间,闫永喜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为毛旭东的母亲虚构了一处房产,骗领拆迁补偿款74万余元。

    闫永喜先后让下属将冯村一块地及白庄子村一片树林的拆迁补偿做给毛旭东的公司。

    据悉,闫永喜收受的贿赂中,除两套住房外,其余的钱都归到了毛旭东名下。

    但在闫永喜被查后,毛旭东却主动抖出闫永喜的罪行以求减刑。

    终审判决

    去年9月,闫永喜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后提起上诉。闫永喜提出,对于下属、弟弟等人骗拆迁款他概不知情,也未获得赃款。

    二审法院认为,闫永喜为使毛旭东、闫永成非法占有国家拆迁补偿款,伙同李昕、毛旭东等人预谋、策划和侵吞巨额公款的事实,及其将巨额公款给毛旭东的公司增资,均有大量证据佐证。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足以认定闫永喜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文/记者闫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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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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