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海口10月29日综合报道:2012年10月25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朱永盛为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徐敏生的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永盛简历
朱永盛,男,1963年6月出生,海南五指山人,黎族,全日制大专、在职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的主要职务有:海南省保亭县南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保亭县保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保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省人民检察院法纪处副处长(正处级),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8.04—2008.08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2008.08—2012.10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2012.10—海口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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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