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就拟提拔为局级干部的孙宁等15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孙宁,男,1971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副处长、综合三处处长、综合二处处长,现任长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宫国英,男,1961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盖国庆,男,1967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李学军,男,1960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欧亚处处长、秘书处处长,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正处级),长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秘书处处长,现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蔡延斌,男,1962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事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长春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长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正处级),长春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长春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市行政学院副院长,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市行政学院副院长,现任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市行政学院副院长。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宋荫卓,男,1964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九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九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公室主任,九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九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九台市委副书记,长春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长春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赵蕾,女,1961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政府驻大连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长春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秘书处副处长,长春南湖南岭新技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劳资处处长、党工委办公室主任,长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现任长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姜保国,男,1959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政协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指导协调办主任、人事处处长,现任政协长春市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局级)。拟任长春市正局级领导职务。
赵笠村,男,1963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科技工业园区副主任、朝阳科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科技工业园区副主任、朝阳科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长春工业开发区土地环保局局长,长春市朝阳区环保局副局长,长春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产业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
乔大勇,男,1970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处副处长,现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
鞠国彬,男,1967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
吴忠,男,1968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干部任免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
徐高峰,男,1973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教办副主任,现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教办主任。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
马达,男,1973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副部长,长春市人才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长春市委办公厅综合协调处调研员,政协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现任政协长春市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拟任长春市副局级领导职务。
李维华,男,1965年2月生,汉族,无党派人士,大学学历。曾任长春市郊区迎电耐热钢厂厂长,长春市金华汽车出租公司经理,长春市华维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华维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华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长春市朝阳区工商业联合会主席、长春市华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长春市副区级领导职务。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提拔使用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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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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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