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铜陵日报》消息,11月27日,铜陵市委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宣布安徽省委和铜陵市委关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调整的决定。安徽省委决定:古亚伟不再担任市委常委职务,邹河任市委常委,王辉调省公安厅工作。经市委研究决定,邹河任市委政法委书记,提名为市公安局局长人选。
邹河简历
邹河,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安徽阜阳人,硕士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至1984年8月在安徽医学院学习;
1984年8月起先后在安徽医科大学基础部、团委、人事处职改办、党委组织部工作;
1990年12月任安徽医科大学团委书记(副处);
1994年7月任安徽医科大学团委书记(正处);
1995年10月起借调团省委学校部主持工作;
1996年9月任团省委学校部部长(其间:1997年8月至1998年8月参加安徽省高级公务员境外培训班学习);
1999年4月任团省委联络部部长;
1999年10月挂职任宣州市(区)委副书记;
2001年3月起先后任广德县委副书记,广德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广德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广德县委书记、县长,广德县委书记,广德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9年2月至2001年5月参加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同等学力教育学习);
2009年12月任铜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年11月任邹河任铜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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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