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离任审计曝腐败窝案 农机办原主任吴晓强牵出61人

2012年12月03日 10:09   来源:检察日报   
    重庆市涪陵区农机办原主任吴晓强在接受离任审计时,被查出私分“小金库”。涪陵区检察院介入调查,结果发现了重庆市农机系统补贴“黑洞”——市、区(县)各级农委61人被查,其中处级干部10人、副厅级干部1人。

    11月2日,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终审判处吴晓强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同月12日,由吴晓强案牵出的重庆市农委原副主任罗泽宽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发现私分“小金库”

    据涪陵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办案检察官介绍,吴晓强曾历任涪陵区农业局副局长、农委副主任、农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机办)主任。2010年8月,被任命为涪陵区供销社副主任。

    按照规定,领导干部离任后要接受审计,涪陵区审计局为此进驻农机办。

    审计人员查出,一家农机公司划到农机办的13万余元农机补贴款和推广费没有进入单位账户,而是进入了私人账户——农机办的“小金库”,最后被私分。

    涪陵区高度重视此事,该区纪委和检察院遂介入调查。调查人员发现,审计出私分13万余元仅是问题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吴晓强还有受贿、滥用职权等问题。2011年1月,涪陵区检察院对已任该区供销社副主任的吴晓强立案侦查。

    经查,吴晓强在任涪陵区农机办主任期间,伙同农机办管理科原科长冉晓华,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的手段,贪污公款33万余元。这些钱大部分都进了农机办的“小金库”,并被吴晓强安排存到私人账户上,最后被他和几名工作人员私分。

    吴晓强供述,审计出的13万余元本来是政府补贴款和推广费,一直由冉晓华保管。2010年1月他问冉晓华,这笔钱还有谁知道?当得知只有他们二人知道时,他决定和冉晓华私分。事后,他拿到7万元。

    吴晓强还交代,2010年8月,在他将要调离时,再次问起冉晓华“小金库”里还有多少钱?有多少人知道?冉晓华查看后告诉他还有10.5万元,除了他们二人外,还有6名工作人员知道。于是,他让冉晓华列个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方案,他和冉晓华及另外两人各得2.4万元,其余3人有的能拿到2000元,有的能拿到5000元。吴晓强看了分配方案后表示同意。

    过了一两天,冉晓华递给吴晓强一个信封,说:“吴主任,你要走了,我和其他几位商量了一下,给你凑个整数3万元。”吴晓强没说什么,就收下了。

    受贿款做了赔款

    吴晓强的一个下属赵某开了一家农机销售公司。赵某为了感谢吴晓强的关照,分别在2009年、2010年的春节前送给吴晓强10万元、5万元。而耐人寻味的是,这15万元后来却成了吴晓强交通肇事的赔款。

    据吴晓强供述,2009年1月23日,赵某知道他春节期间要用车,就把单位的车开到他家楼下,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准备了点年货放在车里,让他一定下去取。吴晓强把车上的两个袋子提回家后,发现一个袋子里装的是两瓶酒和两条烟,另外一个袋子里装的是10万元现金。

    第二天(农历腊月廿九),吴晓强开车经过涪陵区实验中学时,撞伤了行人。医院催他交钱为伤者支付医药费,他就把收的10万元受贿款作为医药费和赔偿费支付出去了。

    2010年春节前,吴晓强又收到了赵某送来的5万元。春节过后,他就把这5万元拿去赔偿给伤者了。

    牵出农机系统窝案

    据查,吴晓强案件的关键证人是该市某知名农机公司老板何某。何某在接受调查时,除了说清楚他们公司打给涪陵区农机办的农机补贴、推广费等款项性质后,还“吐出”了重庆市农委原副主任罗泽宽,以及重庆市农机办相关部门的处长、站长,还有黔江等区、县农机部门的相关领导。

    由于何某行贿的这些领导干部不仅行政级别跨度大,区域跨度也大,而且涉及市级和多个区(县)级单位。涪陵区检察院为此将涉及本区之外的线索移送给重庆市检察院。

    最终,重庆市检察院查办了全市农机系统61名干部。在这些涉案人员中,农机管理部门的局长、站长、副局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有34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副厅级干部1人。

    办案检察官指出,吴晓强一案说明,如果没有离任审计,案件暴露时间可能会推迟,农机系统的腐败窝案也可能还会隐瞒一些日子才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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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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