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基层领导干部,做了违法违纪的事,丧失共产党员应有的基本品格,影响了政府的形象,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刘少雄悔恨万分地当庭认罪。随着沙井“新义安”系列案件的审理,因为包庇“新义安”而落马的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也纳入审理中。昨日,刘少雄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起诉书指控,刘少雄在主政沙井街道期间,其明知沙井街道存在一个以陈垚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还与陈垚东、潘泽勇等人长期交往,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辖区内从事强购废品、倒卖土地、违法建楼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借助陈垚东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身份平息村民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自2003年9月起,刘少雄在担任沙井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累计收受陈垚东、深圳市万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个人和公司的贿赂款近2000万元。并长期纵容以陈垚东为首的“沙井新义安”黑社会性质组织,使之逐步成为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
在庭审现场,对于市检察院的指控,刘少雄当场表示认罪,并提出自己属于自首,在案发前找亲戚朋友借了600多万元,凑1000万元退赃,还在纪委专案组主动交待了其他受贿事实,希望法庭对此进行认定。
陈垚东也承认向刘少雄行贿,但不承认向陈俊炜行贿,称两人自小相识,年节送红包只是人情往来。
案件陈列
1
2007年11月,陈垚东与陈财明合作取得深圳市沙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村路段西部工业园内33845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由陈楚武以深圳市鸿达兴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深圳市沙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并支付了转让款。2010年前后,上述土地拟被征收为政府储备用地。陈垚东找刘少雄帮忙。2010年7月,在刘少雄的关照下,沙井街道办决定将上述土地置换成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蚝乡路南侧、永兴路西侧总面积16922.78平方米的土地。2010年底至2011年上半年,陈垚东分3次送给刘少雄港币1000万元。刘少雄3次收钱,并交由其司机陈浩球(另案处理)保管赃款。
2
2008年9月,陈垚东以深圳市展奇实业有限公司名义租用深圳市沙井壆岗股份合作公司深山山头土地。2009年,沙井街道办准备征收深山山头土地。陈垚东请刘少雄帮忙,并将装有港币现金200万元的旅行袋拿给刘少雄,事后该块土地一直未被沙井街道办征用。
3
个体商人谢文贤(另案处理)行贿刘少雄现金500万元。谢文贤在2007年前后得知黄宜锦转让沙井街道中心大道以西、新沙路以北总面积约20069.4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便找到刘少雄帮忙安排合作伙伴简祖镜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以深圳市华庭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另案处理)于当年8月17日签订成功。后来分3次送给刘少雄人民币现金500万元。
4
深圳市万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泽勇为了感谢刘少雄的关照,自2005年至2012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均从公司提取现金送给刘少雄,共计人民币105万元、港币20万元。2008年,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调查核实,万丰股份公司需补缴巨大数额税款。因为潘泽勇找刘少雄帮忙,刘少雄多次出面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万丰股份公司为之只补缴部分税款,之后潘泽勇送现金人民币20万元到刘少雄的办公室。
5
2009年,宝安区纪委因万丰社区违规建设统建楼,准备对时任万丰社区党支部书记、万丰社区工作站站长的潘泽勇作出撤职处理。刘少雄以沙井街道党工委的名义向宝安区纪委建议对潘泽勇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降格处理,潘泽勇于2010年送给刘少雄现金人民币20万元。
6
2011年,宝安区委、区政府决定查处、整治沙井街道万丰社区九八工业区“白竹山”、“大钟岗”片区严重违建问题,潘泽勇为此先后3次到刘少雄的办公室,分别送给刘少雄现金港币100万元。 (深圳晚报 见习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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