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深圳综合报道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日前,广东省委批准,李华楠任深圳市委常委,免去王毅的深圳市委常委职务,另有任用。
李华楠简历
李华楠,男,1959年6月生,汉族,安徽太和人,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大学(安徽大学法学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77年1月-1980年9月,安徽太和县苗集乡知青;
1980年9月-1984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84年7月-1991年3月,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经济法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1年3月-1993年11月,安徽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副处级)(其间:1991年8月-1992年4月,中共安徽省委驻潜山县社教工作队副队长);
1993年11月-1994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局干部;
1994年1月-1994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4年7月-1996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局经济法规处处长;
1996年2月-1997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7年7月-2001年8月,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年8月-2004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年5月-2005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
2005年6月-2009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6年3月-2006年7月,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第46期B班学习);
2009年2月-2010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0年6月-2011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0年7月)
2011年11月-2011年12月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1年12月至今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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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