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02〕7号)精神,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大力,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拟任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
付宇,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副厅级)。
刘凯,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中共抚顺市新抚区委员会书记、胜利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拟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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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