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刘水洋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刘水洋
首钢总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第四期一年制领导干部研修班学员
拟提名为市属国有企业正职(试用期一年)人选
男,49岁(1963年1月生),汉族,湖北天门人,1987年6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大学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首钢炼铁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首钢炼铁厂第一副厂长、厂长,首钢总公司副总调度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钢总公司副总经理,首钢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2年1月参加第四期一年制领导干部研修班脱产学习。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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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