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落马以来,不足两年时间,铁路系统不断有涉嫌腐败的官员落马。昨日记者获悉,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原处长刘作琪因收受贿赂290余万元,被本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权力寻租从“小”开始
现年43岁的刘作琪,在落马前曾为客车处处长,主管动车组。已被双规的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早年也曾任此职。2011年7月7日,刘作琪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2012年5月11日被检方公诉至法院。
在还是一名普通职员时,刘作琪便开始了权力寻租。据查明,2006年至2011年间,刘作琪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工作人员、副处长、处长的职务便利,在客车零部件的生产业务过程中,为相关业务单位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谈某、陈某等7人贿赂款物290余万元。
2012年11月底,法院经过半年时间的审理,对本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刘作琪到案后,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种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其在家属的协助下已将赃款全部退缴,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刘作琪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商人为处关系送钱上门
记者留意到,刘作琪收受的贿赂款多半来自无锡市一位民营企业家。2006年至2011年间,刘作琪在客车零部件的生产过程中,为无锡市万里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谈某为其支付的房款等贿赂款192万元。
谈某在证言中称,自己的公司正是凭借“强大的拿单能力”吸引外资企业与之进行技术合作,给刘作琪送钱是看中他手中的职权。
合资企业中铁长龙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铁长龙)法定代表人陈某是刘作琪受贿的第二大“贡献者”。中铁长龙官网称,该公司为中国最大的客车整体卫生间供应商,公司市场份额已占铁路市场总份额的95%以上。
陈某承认,2008年至2010年期间,刘作琪收受了他的20万元贿赂款及价值2.4万余元的金鸟巢一个。陈某在证言中称:“给刘作琪送钱是因为刘有主管的权力,和他维持好关系对企业订单起维持和促进作用。”
贪到车身每个“器官”
由于刘作琪拥有对零部件供应商的审批权,故而曾向刘作琪行贿的企业几乎涉及火车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卫生间、餐车,乃至开水器和玻璃这些小零部件厂商。“这些部件不涉及行车安全,风险性小,而且用量又很大,才成为贪官的香饽饽。”业内人士如此分析道。
青岛路锐轨道交通新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铁路客车的电气化餐车厨房等。2009年至2011年,刘作琪利用职务便利,在客车零部件的生产业务过程中为该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贿赂款10万元。
2010年间,刘作琪收受一家生产电热器、空气预热器、电热开水器的公司10万元贿赂。2010年至2011年间,刘收受一家供应给水卫生和烟雾报警系统的公司贿赂20万元。2011年间,刘作琪收受一家铁道部玻璃钢构件定点生产厂的法定代表人陈某贿赂款15万元。2008年至2011年间,刘作琪先后收受一家生产交通内饰装备企业负责人戈某给予的贿赂款22万元。(记者王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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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