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会。会议接受了安东辞去省高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同时任命阎庆文为陕西省高等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1月6日上午,陕西省法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省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阎庆文同志任省法院党组书记,安东同志不再兼任省法院党组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2012年5月,安东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相关报道)。
安东同志简历
安东,男,1954年11月生,汉族,山东阳信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历任河南省委办公厅第二秘书处副处长、常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2年5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3年1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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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