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文简历
刘新文,女,汉族,1954年11月生,湖北广水人,民革成员,196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学高级教师。
1969.12—1973.08广西全州县凤凰公社知青
1973.08—1975.07广西桂林地区农业技术学校学习
1975.07—1976.07广西全州县凤凰“五·七”中学教师
1976.07—1982.06广西桂林市第四中学教师、教务员
1982.06—1985.10广西建筑五公司职大、广西建筑工程学校资料员(1979.09—1983.02广西民族学院中文系师资函授班学习)
1985.10—1997.06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附中教师、教导主任、校长
1997.06—2000.06民革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秘书长(1994.08—1997.07广西师范学院地理系函授本科班地理专业学习)
2000.06—2001.07民革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2001.07—2002.06民革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挂职任北海市副市长
2002.06—2003.01民革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主任委员,挂职任北海市副市长(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2003.01—2008.0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民革自治区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兼)(其间:2004.03—2004.07中央党校省部级进修班学习)
2008.0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自治区委员会主任委员(其间:2012.03—2012.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民革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十一、十二届中央常委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政协第八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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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