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领导分工确定
1月31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陈政高同志负责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编制、审计方面的工作。
周忠轩同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工作,协助省长分管监察、编制、审计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税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新闻办、统计局、研究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员局、接待办、发展中心、十二运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协助分管监察厅、编委办、审计厅;负责联系各市综合性工作;负责联系省人大、省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国税局、驻辽财政机构、驻辽审计机构和解放军驻辽部队。
贺旻同志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方面工作。分管省教育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体育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社科院、红十字会、出版集团。
谭作钧同志负责工业、企业改革方面工作。分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防科工办)、中小企业厅、国资委、质监局、煤管局、机械设备成套局、核工业地质局;负责联系省总工会和通信、电力、铁路、航空、钢铁、石化、军工、黄金、烟草专卖等中直单位;协调组织海、陆、空运输业务。
邴志刚同志负责沿海经济带建设、城区经济、内外贸易、外经、台湾事务、外事侨务、旅游、物价、口岸、打击走私方面工作。分管省服务业委、外经贸厅、外办(侨办)、台办、旅游局、物价局、供销社、经合办、口岸办、贸促会、中辽国际、物产集团;负责联系共青团、中储粮辽宁分公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物资储备局。
赵化明同志负责县域经济、农业、辽河流域和凌河流域治理、县城建设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方面工作。分管省农委、水利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畜牧局、农垦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农科院;负责联系省妇联、省气象局。
薛恒同志负责交通、环保、住房城乡建设、铁路和机场建设方面工作。分管省交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人防办、档案局、地方志办;负责联系地震局、辽宁海事局。
刘强同志负责科技、民政、国土资源、金融和沈阳经济区建设方面工作。分管省科技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残联、老龄委、测绘地理信息局、农村信用社、矿产勘查局、有色地质局、东煤地质局;负责联系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省科协、驻辽金融机构。
潘利国同志负责政法、社会稳定、信访、安全生产方面工作。兼任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分管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民委(宗教局)、工商局、法制办、信访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监狱管理局、边防局、消防局、警卫局;负责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辽宁煤监局、驻辽武警部队。
冯韧同志协助省长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档案局、地方志办;分管省政府驻京办、驻沪办、驻粤办;办理省长、副省长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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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