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任免严朝君、尹兴、赵文宁、杨宗峰等职务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频道 > 人事 > 正文
中经搜索

海南任免严朝君、尹兴、赵文宁、杨宗峰等职务

2013年03月29日 17:12   来源:政府网站   

    (原标题:海南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免去俞诗福同志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组长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邢威同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范高净同志任省民政厅党组纪检组组长;

    杜一戎同志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纪检组组长;

    宋祎同志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免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党组成员职务;

    杜海鹰同志兼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王世坤同志办理退休;

    折志凌同志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纪检组组长;

    陈楷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免去黄成模同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古远新同志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纪检组组长;

    免去林志明同志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葛荣平同志海口海事法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冯刚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员,免去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刘虎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免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张少珍同志任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总商会)党组成员;

    免去黄林波同志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总商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严朝君同志任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书记(正厅级),免去中共儋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辞去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尹兴同志任中共临高县委委员、常委,免去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赵文宁同志中共临高县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杨宗峰同志任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海南党建网)

 

   

 

    严朝君简历

 


    严朝君,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海南琼海人,全日制干修科大专、在职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11--1981.09广东海南卫生学校中医班学习1981.09--1985.09海南琼海烟塘卫生院医士
    1985.09--1988.07广东医药学院干部专修科预防医学系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8.07--1994.05海南省卫生厅科教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4.05--1995.08海南省卫生厅科教处、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5.08--1996.08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负责人1996.08--1997.09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7.09--2000.08海南省卫生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其间:1997.09——2000.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8--2003.09海南省卫生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2003.09--2005.01海南省卫生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2005.01--2008.12海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8.12--2009.01儋州市政府副市长
    2009.01--2009.05儋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9.05--2010.01儋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2010.01--2010.07儋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党委书记2010.07--2010.11儋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2010.11--2011.11儋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
    2011.11--2011.12儋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候选人、党组副书记
    2011.12--2012.01儋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2.01--2013.03儋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03--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责任编辑:石兰兰)

共(2)页 首 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末 页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