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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新华社对外部官方微博“中国独家报道”消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贺晓清收钱减刑期,受贿金额达54万元,被清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河南省高院已经开除其公职,并建议安阳市纪委开除其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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