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广东省人防办原副主任莫远航受贿案中的另一名被告人梁广洲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庭审中,梁广洲承认曾经收受30万元的贿赂。
梁广洲原系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副局长。珠海市检察院查明:2008年11月,江门市蓬江区红岭石场因非法制造爆炸物被江门市蓬江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石场经营者黄某青被依法逮捕。2008年12月,红岭石场股东陈某明、陈某华(两人均另案处理)找到了中间人江某彬(另案处理),希望帮忙找关系对红岭案件从轻处理。为此,江某彬找到了时任蓬江公安分局副局长的梁广洲,要求其帮忙。梁广洲作为该案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对方的请托,在该案件处理过程中为当事人谋取利益,分两次收受该石场股东陈某明、陈某华等人通过江某彬代为贿送的现金合计30万元。控方认为其行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梁广洲承认曾先后收受30万元的贿赂,对被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时表示30万元赃款已于2011年退回。但在本案调查阶段,梁广洲曾供称十几万元用于家用和为妻子看病。对此,控方认为被告人梁广洲是在回避犯罪事实。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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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