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清远6月20日综合报道 2013年6月19日,广东清远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贝冰为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清远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王得坤的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何国森的清远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贝冰此前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贝冰简历
贝冰,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西昭平人,1984年4月入党,1981年1月参加工作,社科院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1981.01--1981.09在韶关地区水产公司工作
1981.09--1985.07在华南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5.07--1991.12在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工作,先后任政治辅导员、助教、讲师、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1.12--1992.12广州粤安实业发展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1992.12--1995.08清远扶贫区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1995.08--1996.12清远扶贫区办公室负责人
1996.12--1999.02清远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1999.02--2000.11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
2000.11--2003.03英德市委副书记(正处级)(其间:1999.04--2002.04在广东省社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03--2003.07清远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3.07--2004.03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04.03--2006.11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11--2007.01清新县委书记
2007.01--2008.08清新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2008.08--2013.06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3.06 清远市副市长、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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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